导读: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,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。

谢旭人: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。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,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,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。同时完善消费税制度。
李稻葵:个人所得税制度必须改革 此次上调准备金率符合预期。明日公布的CPI数据如果在4.8%的话,年内加息的概率则非常高。
刘尚希:个税改革应废除累进税制 累进税制所带来的这种事实上的不公平,极大地制约了其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发挥,是与累进税制设计的初衷相违背的。而为了追求公平,税制设计越来越复杂,导致漏洞越多,偷逃税的动机就越强,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
魏杰:建议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 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条件下,财政收入增长太快,居民收入不可能有太大的增长。从我国改革开放开始,大致60年赶上中等发达国家。我们前30年主要解决国富的问题,后30年解决民富的问题,也就是说要以民富为中心。
中国南北东西之间存在着成倍的收入差异,却适用同样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,就显得有失公允了。因此,笔者认为,如果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实行个人所得税按家庭综合征收的条件,那么是否可以根据一些比较公开透明的统计数据,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制定得比较符合当地居民消费水平呢?
此次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妨实行溯往制,即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》未来最终敲定后,在施行时间上予以追溯:从2011年1月1日起或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这一建议若能被采纳,至少有两大好处。